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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睡到美人的得意, 还有嘲笑美妇的幼稚 (第3/21页)
更壮。 终于在我初一那年,有一天他喝醉了又想揍我,我当时已经1 米7 的个子, 比他高大半个头了,于是我毫不客气地把他摁翻在地,结结实实地打了个鼻青脸 肿。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惹我了,但也不再管我的死活,每天下班以后就揣着一 瓶酒关上房门醉生梦死。父子两人形同陌路,只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而已。我这 个没人管的野孩子自然而然地混入了学校那一帮小混混里,凭借着强壮的体格和 敢拼命的性格,居然混到了老大的地位,平时向学生收收保护费,日子过得还蛮 滋润的。 为了能和李杰母子接触,我想了个英雄救美的办法,虽然老套了点,但是管 用。因为我深知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,从不向同班同学下手,平时在班级里也 很低调,因此在他们心目中,我只是一个成绩不好的学生而已,而不是让人讨厌 的小流氓。我讨厌那种奇装异服,头发染得花里胡哨的打扮,因为那会告诉别人, " 嘿,我是个流氓。" 我讨厌别人看我时那种嫌弃的眼神,尽管我确实是个流氓。 于是我一年四季都是板寸头,校服,低调而且容易打理。至于香烟我也不怎 么吸,那玩意又贵又危害身体,除了需要装逼震场面的时候才吸上几支。 第二天傍晚我故意走得比平时晚5 分钟,骑着车晃晃悠悠地来到预定的巷子 附近,隐隐约约听到女人哭喊的声音:" 求求你们别再打他了,别打了!" 声音 惊惶却又不失柔美。 " 妈的,哭起来都这么好听,要是在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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