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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天 (第7/8页)
,而是宿醉。一想到这,那杯没拌匀的蜂蜜水简直救命,我毫不犹豫一口喝了下去,啧,还是反胃恶心。我决定转移注意力,想起刚刚他手里的锅铲,笑了,“学会煎蛋了,Miss?” 朝禄恼火地“啊”了一声,又心虚似的移开目光,“不,我还在学习。” “……我去做吧。” 他干笑一声,“那就太好了。” 我一边走一边环顾了一番这座公寓,发现比游戏里多了很多东西——每处平面上都摆着各式各样的收纳盒,多出来的挂钩上是乱七八糟的衣服,沙发上有明显不是给我的毛绒玩具,地上……怎么有这么多空酒瓶?还有一摊金饰。 公平地说,这里挤了不少,也丑了不少,映入眼帘的全是五颜六色的东西——但是很可爱,而当我最终把早饭端上餐桌时,才发现上面躺着的笔记本,本子摊开,纸张崭新,翻到底也只有开篇的一行字:有天我想要去生活,于是有了这世界。落款19971107。 我好奇地甩了甩这本子,“我写的?”朝禄点点头,“昨晚你不是不愿意讲情史嘛,我说那你就写出来,但是你喝醉了,就只写了这一句。” “……为什么非要听情史?”我有些心虚。 电视剧里都这么讲啊。朝禄可能是说话说累了,重新打起手势:听完情史才算互相了解。 “胡扯。”我大为不屑。 “因为你是个渣男。”他又开始说话了,把那个称谓发得字正腔圆,“搞了你的兄弟,还搞你的发小,搞完导演又搞演员。” ……看来我说得倒不隐晦。“嗯,还有呢,我还说了什么?” 他踹了一脚我的椅子,“你什么都没说!一句性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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