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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37章  (第3/3页)
鞍的马,却断然不怕一个民夫。    勒紧腰带,止住胃中翻腾的呕吐之感,上前一脚,大喝道:“吓了你的狗眼,认不得老爷我!”    前方打得火热,他就在后方与民夫掰扯,千金之前对他的评论实在不错,就是个累赘。    不过这战场上累赘实在是算不上少的,这里本是修长城的工地,民夫多得可怕,他们是打不了仗的。    不仅打不了仗,还得防着他们趁乱逃跑。    这些民夫来修这长城,服这苦役,可不是心甘情愿为了保家卫国才来的,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,如同花岗镇那么多人的丈夫、父亲、儿子一般。    都是被抓来的。    甚至为此家破人亡。    叶明钦在这长城布置许多兵力,防着这些民夫起义逃跑的原因,要更大于抵御红毛入侵。    这次红毛入侵,固然是件惨事,对于许多人来说……却也是个机会。    千金举目望去,叶明钦所携带的精兵,除了前排刀刃向外,另有后排士兵,同时举起刀刃对后阵民兵严加警戒。    “这仗打的……他一对二么?”    千金低下头看了一眼身上刚换上的新衣新鞋,叹了口气,混在人群里在地上打个滚儿染上满身尘土,然后往前去。    现在她所在的位置,别说敌人了,就连叶明钦的兵长啥样她都看不清。    眼前身后全都是民夫,手里连把刀都不发,衣服也都是布衣,甚至根本没有衣服可穿——重体力徭役很费衣服的,天气允许的情况下,他们都光膀子。    那一身皮rou比衣服要便宜得多,磨烂了还能长好,是可以损耗的。    千金虽然在地里滚了一身尘土,但是有一身好衣服穿,又有一把刀,横行在军阵之后,算得上是畅通无阻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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