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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的纤纤玉手也来到我的裤裆处,对着我的roubang抚摸,roubang受到刺 (第27/30页)
因为她不懂,现在她懂了,她喜欢了,那就表示她终于知道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什么,自己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样。由此可知,她真正喜欢的,并不是我这一类型的;而我喜欢的,也不是她那一类型的。 我喜欢的,是咏麒那一类的。 有那么一天,咏麒给了我一只跟她一模一样的手机。「这样打比较便宜。」她说,喝着咖啡欧蕾。 我像看到毒蛇,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,那是那只新的阿尔卡特,香港找了方中信代言的那只,义正辞严地告诉她:「这才可以叫做手机!男人的手机!你要我拿这只手机在办公室,我会被笑死啦!咏咏!」 她嘴一扁,眼眶就红了:「好,那把它丢了吧!不管人家是打了多少工才买到的!把它当垃圾一样丢了吧!」我屈服了:「好好好,我用我用,别丢别丢。你说你去打工?为了买这一只手机给我?」 她点点头。 我又高兴又心痛:「傻瓜!我可以自己去买啊!」她笑了:「我喜欢送你礼物嘛!」 我甜丝丝:「谢谢!下次换我送你罗?」 「不要!」她说:「你工作得那么辛苦,存下来吧!」 我感动,原来女人也可是明大理的。 「存下来干嘛?娶你喔?」 她脸红:「你想得美!」 我咧开嘴哈哈大笑,咏麒这个小女人,可以为了跟我吃顿午餐从大学跑过来,吃完再回去上课。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有日日短暂的相聚时间,她的小心思我永远感动。 正想抓起她的手亲吻,突然有一个人站在我们的桌旁阴晴不定地看着我们。 我转过去,先是看到咏麒惨白的脸,继而看到一个年轻气盛的小子。 「你这个水性扬花的女人!」他大吼。 我注意到每个人都被吓一跳,瞪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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