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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三十一章 今非昔比  (第2/8页)
该属于自己的小男生。    刘军的父亲和林馨的父亲曾是一个单位的同事,两家以前常有来往,在初中时,刘军和林馨又是同班,关系还不错。    不过刘军这个人占有欲极强,又在外面认识一些小混混,如果哪个男生和林馨走的近一些,他就会在校外把人打一顿,警告那些男生离林馨远一点。    后来林馨才发现这件事,很生气,也就疏远了刘军。    中考后,刘军没有考上高中,去上了职业技校。两人之间就更加没有联系了。    但刘军却不甘心。    前世时,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听到江华和林馨走的很近的消息,又或许是某次江华送林馨回家被他看到了。    总之他对外宣称,要让江华好看!    被林馨告知这件事,让他小心后,江华当时也是年轻气盛,直接和秦盛两人每天书包里都背着两把砍刀上学……    要知道,金城地处西北,因为特殊的地理条件和气候、风俗,自古就民风彪悍,江华和秦盛在初中的时候,也是在外面打架斗狠,什么都不怕的人。    虽然上了高中之后,懂事了,戾气和莽撞少了,但并不是没有了血气。    结果有一天,江华一出校门,就被刘军带了一帮社会上的小混混给堵住了。    江华和秦盛二话不说,下了车子,从包里抽出砍刀就冲上去,结果反而把那帮混混吓了一跳……,看到两人眼睛都红了,拿刀就砍,不是善茬。    尼玛,本来只是过来陪哥们站站场子,谁他么的愿意真动手上去挨刀啊!    于是撂了几句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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